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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伤应找谁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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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农民工受伤时,大家各种推卸责任。 问:在实践过程中,当发生权益被侵害,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将“包工头”实际施工人及其发'...

经常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农民工受伤时,大家各种推卸责任。

问:在实践过程中,当发生权益被侵害,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将“包工头”实际施工人及其发包人承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农民工是否可以和他们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答:建设施工企业将工程发包给组织和个人,之后该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用“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那么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工伤待遇并不代表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请求建设施工企业给予工伤的认定,但对于劳动关系认定因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不能认定。法律对此规定的解释是对建设施工企业责任的拟制,是突破劳动关系作为工伤认定的前提,不能依据该工伤保险责任承担来反向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
  相关法律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知》第四款。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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