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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律风险提示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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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某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到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基本案情 检查当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的自有食堂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食堂没有办理食品经营'...

某日,某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到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基本案情

检查当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的自有食堂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食堂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也没未能出示每年的健康证明。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食品、场所进行现场查封并立案调查。最后以该公司食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法律分析

本案中该公司食堂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明和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违反了《食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和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食品安全
处罚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风险启示

目前公司大大小小的食堂很多,这让我们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不仅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拿取健康证明,也要及时办理许可证,同时针对食堂的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生产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满足对人体安全、无害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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