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果不会管理自己的情绪,就会像一只刺猬。
这只刺猬最大的伤害,就是对内的伤害,也就是他会伤害到自己生活中的人,流弊之下,最终破坏掉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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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果不会管理自己的情绪,就会像一只刺猬。
这只刺猬最大的伤害,就是对内的伤害,也就是他会伤害到自己生活中的人,流弊之下,最终破坏掉自己的生活。
做律师,不要让工作、案件中出现的任何状况,去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但是这样做,其实非常难,举一个例子:
我假设今天要去3个法院去立案,而三个法院每一个间距都是在70公里的距离。
一天能不能完成?规划得当肯定能够完成,但是完成之后,会非常非常的疲惫,自己也会非常焦躁。
因为立案这个小事情,需要开车去,堵车,焦躁,然后在非常难找停车位的地方找到位子停车,然后心急火燎地走向法院。
到了法院呢,一切也不顺利,需要排队,看着立案庭一个一个怒吼,排的队伍缓慢靠前。
1个小时过去了,好不容易轮到你了,你要接受一顿狂风暴雨,一顿指责,一顿抱怨,一顿说你哪里欠缺,你需要耐心解释,耐心指出,耐心回答。
好不容易,忙完了这一切。你下楼,出法院,缴费,开车。
然后驶向另外一个地方,重复堵车、找车位、排队、忍受唠叨与抱怨、立案,这一系列的动作。
这中间,会消耗掉你所有的精力,你的情绪会非常非常糟糕。
这样极度疲惫之下,这样极度的情绪沮丧之下,你想你会如何面对自己的生活?
法律
你会高兴吗?肯定很难。
但是,生活就不要了吗?热爱生活的人,必须找到解决的方案。
第一原则,就是别人的事情,就是别人的,别入戏太深。
这不是意味着放任不管,而是要知道,这是别人的事情,下班那一刻,就要放下,就不要去思量,就好像没有这件事情一样。
然后,上班的事情,认真规划处理就好了。
大多律师的烦恼,就是把别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了,然后日也想,夜也想,结果就是自己的生活搞没了,这个案子也不见得办好。
没有生活的律师,是可悲的。
第二原则呢,就是规划。
规划得当,这一切都不会太多问题,比如说的立案问题,为什么要一天之内必须完成呢?为什么不分工给别人做呢?
忙容易成为一种借口,就是缺乏规划的借口。
所以,我看见,太忙的律师,不代表就是很好的律师,大概率是一个缺乏规划的律师。
做到这两件事情,基本上就能避免情绪累积,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要工作,但是我们不是更应该要生活吗?
也许,做律师,快乐比成功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