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个系列的一开始就说过了,企业法人财产是企业的财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是个人财产。
这两者是完全不沾边的,没有任何模糊和灰色地带。今天详细'...
我们在这个系列的一开始就说过了,企业法人财产是企业的财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是个人财产。
这两者是完全不沾边的,没有任何模糊和灰色地带。今天详细说说两个财产的问题。
01法人财产是如何取得的
法人财产取得的路径还是比较多的。我们大概列举一下。
第一股东出资
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资金,这是目前最常见的方式。
其次,股东出资也可以用实物,比如房子、车子、设备等等。用实物出资的必须经过价格评估,以评估价折算到注册资本中。如果是房子、车子这类实物的,还要办理过户手续,把所有人变更为企业法人。
最后,股东还可以用无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的形式就更多样了,除了我们熟知的知识产权,可以是其他的诸如技术、个人的姓名等入股。无形资产入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价格评估,这和实物出资一样,以评估价入股。另外一个是不能超过资本总额的15%。因此,纯粹的技术入股,一般不会成为大股东,除非公司股东的股权非常分散。
第二经营的增值
公司在取得原始投入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除了成本和给股东的分红后,也有自己资产的增值,并用于扩大再生产。有些企业长期不给股东分红,以至于躺在报表上的现金越积越多。
第三投资所得
企业除了自己的生产经营外,还有对外的投资,投资可以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市场的投资,也可以是对实体经济的投资。
第四债权
也就是民间拆借。这一点做的时候千万注意控制风险。此外也请注意一点,所谓高利贷是指年化利率高于36%的借贷利息。再提醒一下,千万不要把民间拆借弄成了非法集资。
02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看了上面的法人财产,应该已经很容易分辨出与法定代表人的私人财产之间的差别了。法人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法人,法定代表人不能随意支取法人的财产,否则会构成非法侵占。
但是很多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公司最大股东,甚至是唯一股东,如果按照分红来分配企业利润,实在心疼那些个人所得税。先交了企业所得税,然后对税后利润再进行分配,又交一次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很多老板们抱怨的事情,觉得自己很冤枉,被重复收税。因为自己既是“法人”,又是个人。凭啥收了“法人”的税,还要收我个人的税?
这就是概念不清造成的。法人交税和个人交税是两个人分别交税。虽然客观上的确是税负较重的,但是实际上并非一个人承担。法人承担法人的税,和个人没关系。个人承担自己的税,和法人也没关系。
那么,是不是有其他的办法可以降低这种税收上的损耗呢?还要做得合法。办法肯定有的,但是绝对不是那种所谓的税收筹划。所谓的税筹都是顾头不顾腚的,都是挑简单的做。真正的办法我也不会教,就怕学的人没学到家,结果出事了还说是我教坏了小孩子。
股权
03老板和法定代表人
对于“老板”的理解其实还是比较宽泛的。因为这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因此在使用中完全看说话的语境和约定俗成。一般来说,老板可以理解为:最大股东、所有的股东、法人的实控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自己的顶头上司。
这些含义根据说话的语境可以不停转换。现在也有为了把自己部门负责人与其他人区分开,把部门负责人叫做“我的老大”的。目前一般“老板”这个称谓都是称公司管理层以上的,很少再用来指代中层管理了。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法律定义,就是写在执照上的那个人。这个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可以是董事长,也可以是总经理。总之,这个人是否在公司里占有股份并不重要。事实上很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职业经理人,甚至仅仅是挂名的,实际就是老板的司机或者公司的门卫。
有人误以为找个基层的“替死鬼”,自己就可以胡作非为了,反正出事了有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他们嘴里的法人)顶着。但是实际上哪有这么简单的。如果执法部门发现公司的实控人和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个人,进而发现法定代表人没有任何实权,仅仅是一个挂名的空架子,那么最终要承担责任的还是实控人,而不是那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
违法乱纪想要蒙混过关哪有这么简单的事情。毕竟执法机关是职业选手,天天和各种违法行为打交道,斗智斗勇。几个业余选手靠自己的想象整出来的一套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应对措施,其实也就是纸糊的,一捅就破。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的生意比较靠谱,不要投机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