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
据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这是用人单位必须遵循的程序,用人单位如果直接宣布裁员,是违法的。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在整个裁员过程中,裁员方案的制订非常重要,直接关乎整个裁员是否能够成功进行。裁员方案主要包括:
(1)被裁减人员名单。
被裁减人员名单非常重要,这直接关系着哪些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确定被裁减人员名单时一定要慎重考虑, 特别是对于要求优先保留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尽量不裁减或者少裁减。
(2)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
裁减方案中要写清楚实施裁减的时间及步骤,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因此,实施裁减的时间至少要在裁减方案公布后的一个月,但建议用人单位在裁减方案公布后也不要用太长时间实施裁减,时间过长,容易发生很多变化。
裁员
(3)经济补偿办法。
用人单位只要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就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但必须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对于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吸收,对裁减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用人单位必须将裁减方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仅仅是报告,并不需要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用人单位必须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离职手续,包括转移社会保险及档案,向被裁减人员出具离职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