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直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遇到权益侵害时选择用不正确的手段解决问题的人大有人在。如何让'...
我国一直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遇到权益侵害时选择用不正确的手段解决问题的人大有人在。如何让法律武器行走在权益保护的前沿变得尤为重要。
沈家本曾经说过:“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意思就是说,有法律却不去遵循法律,法律虽好如同没有法律。所以,遵循法律首先要树立维权意识。曾见过在街头趴在地上将自己伪装成残疾人的青少年,花一样的年纪,本该在学校学习知识,却要通过行骗的手段去度过青春岁月。多少人在发现真实情况时不选择揭露,而是选择无视,这正是因为法制意识的淡薄才让这样的事情频频出现。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多少人选择接受,而不是维权。可能是一次假货,一次违约、一次欠债不还,多少人因为爱面子,怕麻烦而选择接受结果的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这段话足以证明了公正司法的重要性。如今,尤其是行政案件,大多数不相信法律可以保护他们权益的原因更多还是觉得官官相护,又或者会觉得有偏向。司法公正不仅可以保护群众权益,更可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法律在人民心中的高度和深度。
法律武器
霍布斯曾说过:“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让人民群众知道、了解法律知识的前提是宣传,只有真正让法治走进百姓的家门,才能帮助法律更好的成为保护权益的武器。公益广告、宣传手册、横幅、标语都可以成为传输法律知识的纽带,了解法律知识的桥梁。
法律武器能够行走在权益保护的前沿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做到的,滴水石穿,只要多方面不断地去努力,我相信一定会“守得云开见月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