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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判了,主犯被判12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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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冒充老干妈诈骗腾讯案已宣判,3人分别判处6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据悉,在宣判之时,三人不服判决,当场提出上诉,而家属认为法院量刑过高。 该案件的起源'...

近日,冒充老干妈诈骗腾讯案已宣判,3人分别判处6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据悉,在宣判之时,三人不服判决,当场提出上诉,而家属认为法院量刑过高。

该案件的起源还要从2020年说起,当时也是闹了一场大乌龙。

2020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受到大家的关注:腾讯因合同服务纠纷,申请查封、冻结老干妈1624万元财产。

两家知名企业之间的纠纷引来了大家的广泛讨论,就在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

老干妈公司回复了:“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已报案。”

这下子,观众懵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腾讯称“2019年3月,腾讯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腾讯按照约定投放了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现已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经多次催办无果,才决定起诉。”

根据显示,2019年,老干妈成为QQ飞车手游S联赛的行业年度合作伙伴。

事已至此,双方都不知到底是为何。直到2020年7月,经警方调查,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是有3人冒充老干妈公司,伪造了老干妈的公司印章,冒充市场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得知真相以后,腾讯回应“一言难尽”并以1000瓶老干妈为礼品征集类似线索。经历相关调查以及双方的配合,最终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被捉拿归案。

此案件在当时掀起一波涟漪,谜团解开,整个事件让大家感到十分奇葩。

2021年12月29日,该案件有了最新进展。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对“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郑某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价值人民币400余万元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刘某某、郑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终法院判决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

据悉,经判决以后被告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被告人家属也对案件中“400万元财物”提出异议,认为法院量刑过高,二审或在两个月后进行。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和涉案金额有关,要知道的是,金额超过5000元就可以定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法》中也明确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此案中涉及金额400万,主犯判处12年是否真的量刑过高,我们持续关注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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