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李某在A加油站加完油后,在该加油站上洗手间的过程中,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造成右腿骨折,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计花费治疗费用1.5万元。
01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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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李某在A加油站加完油后,在该加油站上洗手间的过程中,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造成右腿骨折,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计花费治疗费用1.5万元。
01基本案情
李某出院后,将A加油站起诉至法院,要求A加油站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后经法院判决,张某对事故承担65%的主要责任,A加油站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承担35%的次要责任。
02案例分析
本案的主要焦点在于李某要求A加油站承担侵权责任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依据,如果有,那么在此次事故中双方的责任如何划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更是对这一规定进行了完善。其中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到A加油站如厕,A加油站即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厕所地面湿滑,说明A加油站有管理上的过错,尽管李某作为成年人有责任自我保护,但A加油站亦不能推卸其法定责任。如果A加油站不能充分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合理的保护义务,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现实中,A加油站无法举证证明已经履行了合理义务,因此,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
厕所滑倒
03风险提示
1.加油站管理不仅仅包括加油站现场管理,也包括加油站各项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如加油站公用洗手间、便利店、加水洗车场所都应纳入安全管理范围。
2.在加油站服务管理中,对需要警示注意的部位,要在明显的位置、用醒目的标识进行提醒,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提示注意义务,最大限度的履行安全保障责任。
3.加油站要加强现场服务管理,确保管理场所符合基本安全条件,场地湿滑、雨雪妨碍等不利环境要尽量克服。确实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进行警示提醒。
4.对加油站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人身伤害事件,要主动报警,积极协助伤者求医救治,努力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承担失职过错责任。
5.要强化证据意识,一旦发生事故,要注意事故现场第一手证据的采集、整理、保管工作,充分证明己方安全义务的贯彻落实,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