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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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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商标是企业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这也属于十分寻常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注册商标的申请都会通过,有一些注册商标的行为是会被驳回的,这其中就包括了'...

申请注册商标是企业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这也属于十分寻常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注册商标的申请都会通过,有一些注册商标的行为是会被驳回的,这其中就包括了恶意抢注。其实所谓的恶意抢注商标只是一种通俗的称谓,它其实指的是通过不正当或者不合理的方法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那么,恶意抢注商标要如何认定呢?

注册商标


主要来说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是恶意抢注商标的主要条件。当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时,这种行为本身就属于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范畴内,并且一旦注册成功那无异于合法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这显然是一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所谓的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正当或者不合理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因为商标注册的特殊性,想要认定不正当手段,只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从而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
3、注册成功
只有当商标注册成功后,才会最终符合恶意抢注的事实。如果在异议程序,也就是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时,可以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局可以裁定申请人的注册不成功。不过这样也就不能称之为恶意抢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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