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中的三大主体'...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中的三大主体。
法人是和自然人相对的概念,是法律拟制的人,和自然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独立特征
独立的人格:法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独立承担义务、独立参加诉讼。
独立的财产:法人有独立于投资人、法人成员的财产。
独立的机构:法人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比如董事会、监事会等,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参与民事活动。
独立的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的有限责任,是将法人的责任限定于法人的财产,将法人成员的责任限制于法人之外,实质是法人成员对法人责任的有限承担,法人应当以其所拥有或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法人的有限责任既促进经济发展又能保护个人生活,有助于个人根据自己的资产实力加入法人参与经济活动。
法人独立承担责任,是与三大民事主体之一的非法人组织的根本区别。非法人组织不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应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我国法人的分类和类型
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捐助法人(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不能归类于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为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法人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分公司,是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并非法人,它虽有自己的名称,但一般是在总公司的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相同的两个概念,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一般由母公司出资设立,但独立于母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和独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