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指导意见》要求深圳率先试点个人破产制度,那么个人破产立法,是代表一个人如果破产了,他欠的钱真的不用还了吗?
律师观点:'...
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指导意见》要求深圳率先试点个人破产制度,那么个人破产立法,是代表一个人如果破产了,他欠的钱真的不用还了吗?
律师观点:可以不用还。
不过个人破产不用还钱,有严格的条件,在一定时间的监督期内,生活受到极大限制,深圳个人破产条例规定的监督期是3年,这期间不能有高消费,除了基本的生活费用和基本的生活保障,其他的钱都得还债。此外也有其他条件的限制,需要在深圳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资金链断裂、融资失败、遭遇诈骗)的,可依法破解清算、重整或和解。目前中国的大多数企业,在做企业贷款的时候质押了个人的财产,应该算是压上了他们的身家性命,这部个人破产法,更多的是倾向保护为深圳经济发展投资的企业主,给他们一个缓冲的机会。
破产
深圳作为个人破产法试点,重点是要通过以下几方面预防个人滥用破产制度:
1、要靠刑法刑事责任的震慑和打击。
2、要靠个人破产制度的事先防患。
3、要靠个人破产制度的事中监管。
4、要靠事后的民事责任追究。
5、可靠道德教化和道德宣传。
6、建立失信制裁制度,让债务人了解失信的代价,包括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民事责任、信用制裁等。
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已于2020年8月26日审议通过,成为我国第一部个人破产立法,此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为将来全国个人破产制度的落地提供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